紅網長沙6月21日訊(滾動新聞記者 黎棠)6月19日晚,有網友在新浪微博上發帖,說在長沙地鐵站內遇到幾名穿制服人員阻止一位挑著3大袋東西的老人乘坐地鐵,工作人員態度十分不好。6月20日,長沙市軌道交通集團對此作出回應,當時值班民警並不是因為老人的著裝或身份而阻止其進站,而是因為老人隨身帶的物品違反了相關的管理條例。
  網友在微博上描述稱,“長沙地鐵里,看見一個老人家挑著三大袋東西來坐地鐵,三個制服人員大聲呵斥:出去!出去!老人家微笑著說我買了票的,那三個人不理,一直趕著老人家往外面走。”
  微博發出後被大量轉載,不少網友對微博中描述的行為表示憤怒。有網友評論說,乘坐地鐵不應該因人而異,應該人人平等。
  但也有網友表示,圖片中老人挑著三件很大的行李,是不是行李超過規定大小或者尺寸了。
  6月20日,長沙市軌道交通集團相關負責人對此事作出了回應。他表示,根據《長沙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》第三十七條規定,乘客不得攜帶易污損、有嚴重異味、無包裝易碎和尖銳的物品進站乘車。執勤公安人員經查發現,老人袋中不僅散髮異味,還明顯可見尖銳物品刺破袋子,為保障其他乘客的安全,只能對老人進行了勸阻。
  負責人表示,感謝廣大網友的關註和監督,今後,長沙地鐵將會繼續加大對乘車安全須知的宣傳普及力度,也懇請市民和網友們繼續監督他們的服務、幫助他們成長,並與地鐵工作人員一同來營造安全、舒適的乘車環境。
  20日下午3點多,長沙軌道交通微博賬號“長沙地鐵”在微博上做出回應,並澄清“交涉過程中也並未發生態度惡劣現象”。
  長沙公安局微博賬號“長沙警事”同樣做出了回應,“經相關部門認真調查和視頻回放發現,網傳‘呵叱’、‘驅趕’和‘欺負’均系不實描述,工作人員處置過程並無失當”,老人“肩挑2大包,手提1大包廢舊物品進站,明顯違反規定”,“經反覆勸說後,老人最終攜帶隨身物品從原路離開。”
  [小提示] 什麼東西不能帶上地鐵
  乘客應當遵守乘客守則。禁止攜帶影響人身、財產安全,環境衛生和運營秩序的下列物品進站、乘車:(一)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蝕性、易燃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;(二)槍支、彈葯或者弩、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;(三)犬只、家禽等動物;(四)易污損、有嚴重異味、無包裝易碎和尖銳的物品;(五)法律、法規、規章以及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物品。
  ——《長沙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》第三十七條
  嚴禁攜帶超長(1.8米以上)、易碎(如玻璃及易碎玻璃製品等)、笨重(如自行車、洗衣機、電視機、台式電腦顯示器、電冰箱等)、妨礙公共衛生、車內通行和容易污損地鐵設備和站、車環境的物品及動物進站乘車。
  ——長沙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公佈的乘車指南
  乘客可攜帶30公斤以內或外部尺寸長、寬、高之和1.8米以內的行李,重量超過30公斤或長、寬、高之和超過1.8米的行李,一律不得攜帶進站乘車。
  ——《長沙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》  (原標題:地鐵回應“趕老人”事件:系隨身物品違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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